10章 26節 注1
  這裡的真理,指前面章節所揭示的事。這些章節使希伯來的信徒完全認識,神已經除去了舊約,立定了新約。
10章 26節 注2
  這裡的故意犯罪,指放棄自己與召會的聚集。希伯來的信徒,已受教導要放棄猶太教,留在新約之下。若是他們還要回到猶太教,就會放棄自己與召會的聚集。這在神眼中就構成了故犯的罪,因為他們已經接受真理的知識,已經知道神放棄了照著舊約成立的猶太教,並且照著新約,開創了一條接觸神又新又活的路。
10章 26節 注3
  原文,複數。
10章 26節 注4
  希伯來的信徒若是放棄召會,回到猶太教,在神的經綸裡就不再有為著罪的祭物了,因為舊約一切的祭物,已經完全被基督這惟一的祭物頂替了。基督既為我們的罪,一次永遠的將自己當作祭物獻上,(七27十1012,)為罪獻祭的事就停止了。(2。)基督為我們的罪將自己當作真祭物獻給神,就把為著罪的祭物除去了。(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