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章 12節 注1
  見提後二16注2
2章 12節 注2
  指在這世上得滿足、喜悅的情慾。不敬虔是不彰顯神,屬世的情慾是彰顯我們的肉體。這二者都該棄絕,使我們過彰顯神和約束肉體的生活。
2章 12節 注3
  即謹慎、自約。自守是對我們自己,公義是對別人,敬虔是對神。
2章 12節 注4
  即正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