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後 4章 1節 注1
  神已將一切審判的事全交與基督,因為祂是人。(約五2227徒十42十七31羅二16。)祂是公義的審判者,(8,)要在祂第二次顯現時,在祂榮耀的寶座上審判活人,(太二五31~46,)並要在千年國後,在白色的大寶座上審判死人。(啟二十11~15。)
提後 4章 1節 注2
  這話證明保羅的生活、工作是以主的顯現和祂的國度為鼓勵、為目標。主的顯現是為著審判,要報應我們各人,(太十六27啟二二12,)主的國度是為著祂與得勝者一同作王。(啟二十46。)使徒不僅自己以這二者為鼓勵、為目標,也憑這二者囑咐他所帶領的提摩太,要忠信盡他話語的職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