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後 3章 16節 注1
  或,凡聖經都是神呼出的,對於教訓、督責、改正、在義上的教導,也是有益的。要面對召會敗落中的死亡、敗壞和混亂,一章所根據的永遠生命,(一110,)二章所強調的神聖真理,(二151825,)以及三章所尊重的聖經(三14~17)都是必需的。永遠的生命不僅吞滅死亡,也給與生命的供應;神聖的真理,用一切神聖豐富的實際頂替敗壞的虛空;聖經不僅除去混亂,也給人神聖的亮光和啟示。因此,使徒在本書強調這三件東西。
提後 3章 16節 注2
  這指明聖經,神的話,乃是神的呼出。神的說話就是神的呼出。因此,祂的話就是靈(約六63)或氣。所以,聖經乃是這位是靈之神的具體化。那靈乃是聖經的素質、本質,猶如磷是火柴的基本本質。我們必須用我們的靈,劃擦聖經的靈,以點著神聖的火。

 聖經(神的話)既為是靈之神的具體化,也就是基督的具體化。基督是神活的話,(啟十九13,)聖經是神寫的話。(太四4。)
提後 3章 16節 注3
  即定罪,駁倒。
提後 3章 16節 注4
  即矯正錯誤,使人轉到正路,恢復到正直的情形。
提後 3章 16節 注5
  即照著義管教或懲治,憑義的成分和光景管教或懲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