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後
1章
5節
注1
神的審判,在眾人身上是公義且公平的,這審判要在將來完成。(
羅二5~9
,
啟二十11~15
。)神在今世如何對待不同的人,乃是祂在將來施行公義審判的指明、表徵和證明。
帖後
1章
5節
注2
信徒已經蒙召進入神的國和榮耀。(
帖前二12
。)要進入這國,我們必須經歷患難。(
徒十四22
。)因此,逼迫與患難乃是神公義審判的明證,表明我們可算配得神的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