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後 1章 5節 注1
  神的審判,在眾人身上是公義且公平的,這審判要在將來完成。(羅二5~9啟二十11~15。)神在今世如何對待不同的人,乃是祂在將來施行公義審判的指明、表徵和證明。
帖後 1章 5節 注2
  信徒已經蒙召進入神的國和榮耀。(帖前二12。)要進入這國,我們必須經歷患難。(徒十四22。)因此,逼迫與患難乃是神公義審判的明證,表明我們可算配得神的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