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前 5章 28節 注1
  見約一14注417注1林前十五10注1。我們惟有享受主作恩典,才能為著召會生活過聖別的生活,就是憑著主作生命的供應,而有真實、正確為著召會的生活。

 本書是為著召會的生活,啟發聖別的生活。聖別就是聖。宇宙間惟有神是聖的,是與一切有別而不同的,是不凡俗的,因而是不俗污的。這樣的聖乃是神的性情,是神屬性中的一個內在特徵。所以要完全聖別,整個聖別,不僅在外面的地位上聖別,且在裡面的性質上聖別,就必須有神那具有特徵的聖別性情。要有神這神聖的性情,也就必須有神,得著神作我們的生命和性情。惟有神能全然聖別我們,能保守我們的靈、與魂、與身子全人脫離凡俗、不沾俗污、得以完全。神願意,也必親自這樣聖別我們,只要我們肯追求祂這聖別,(來十二14上,)肯在這事上與祂合作。如此,我們就能聖別,像祂聖別一樣。(彼前一15~16。)我們非如此聖別,就不能見祂。(來十二14下。)

 神聖別我們,不只用基督救贖我們的血(來十三12十29)在地位上聖別我們,且用祂自己那聖別的性情在性質上聖化我們。祂這樣聖化我們,也就是在我們靈、魂、體的素質裡變化我們,使我們在性質上全然像祂。如此,祂就保守我們的靈、魂、體全然完全。祂在地位上聖別我們,是在我們身外的;祂在性質上聖化我們,是在我們身內的,從我們深處的靈起始,經過我們居間的魂,達到我們外觀的體。這對我們是深入的,是藉著祂賜生命的靈重生我們的靈,(約三6,)變化我們的魂,(羅十二2,)並救贖我們的體,(羅八23弗四30,)而作成的。這樣聖別又聖化的生活,是我們過召會生活,使神喜悅並得彰顯,所必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