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前
2章
6節
注1
叫人尊重,或,維護權柄。有權利叫人尊重,直譯,能成為重量。意即叫人受累。(參
9
,
林前九4~12
。)在基督徒的工作中維護權柄、尊嚴或權利,就破壞了工作。主耶穌在地上時放棄了祂的尊嚴,(
約十三4~5
,)使徒也寧可不用他的權利。(
林前九12
。)
帖前
2章
6節
注2
尋求從人來的榮耀,對每一個基督的工人都是真試誘,許多已被這事吞滅、破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