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前 2章 6節 注1
  叫人尊重,或,維護權柄。有權利叫人尊重,直譯,能成為重量。意即叫人受累。(參9林前九4~12。)在基督徒的工作中維護權柄、尊嚴或權利,就破壞了工作。主耶穌在地上時放棄了祂的尊嚴,(約十三4~5,)使徒也寧可不用他的權利。(林前九12。)
帖前 2章 6節 注2
  尋求從人來的榮耀,對每一個基督的工人都是真試誘,許多已被這事吞滅、破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