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 3章 5節 注1
  這是基於我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加二20上,)並已經浸入祂的死(羅六3)這個事實。我們憑著信,靠著那靈的大能,釘死我們犯罪的肢體,藉此將基督的死執行在這些肢體上。(羅八13。)這與加五24相符。基督已經成就了包羅萬有的釘死,現今我們將祂這死應用在情慾的肉體上,這與禁慾主義完全不同。
西 3章 5節 注2
  在我們犯罪的肢體裡有罪的律,使我們成為罪的俘虜,並使我們敗壞的身體成為屬死的身體。(羅七23~24。)因此,我們犯罪的肢體,與罪惡的事,諸如淫亂、污穢、邪情、惡欲和貪婪,聯為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