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
3章
18節
注1
本節至
四1
,是
弗五22
~
六9
的姊妹節,說到信徒的倫理關係。以弗所書著重在正常的召會生活裡,為著基督身體的彰顯,需要有被靈充滿的倫理關係。歌羅西書強調我們該藉著讓祂豐富的話住在裡面,持定基督作我們的元首,並以祂作我們的生命,使最高的倫理關係能以實現,叫祂得著彰顯。這種倫理關係不是出於我們天然的生命,乃是出於作我們生命的基督。
本段各點,見以弗所書的相關註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