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 3章 15節 注1
  基督的平安就是基督自己。藉著這平安,基督已使猶太人和外邦人成為一個新人;這平安也成了福音的一部分。(弗二14~18。)我們為著基督身體的生活,該讓這平安在我們心裡作仲裁。
西 3章 15節 注2
  或,作裁判,作主席,登位作每件事的管治者和決斷者。基督那在我們心裡作仲裁的平安,消除了13節的嫌隙。
西 3章 15節 注3
  我們是為了基督的平安蒙召的,這也該是我們讓這平安在我們心裡作仲裁的動機。
西 3章 15節 注4
  我們乃是在基督的一個身體裡,為這平安蒙召的。為著基督身體正當的生活,我們需要基督的平安在我們心裡,在祂身體眾肢體的關係上,仲裁、調整並斷定一切的事。
西 3章 15節 注5
  我們不但該讓基督的平安在心裡作仲裁,也該向主感恩。在基督身體的生活中,我們的心向著眾肢體總該是在平安的情形裡,並且向著主也總該感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