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 1章 12節 注1
  父神用子神的救贖,藉靈神的聖別,使我們彀資格同得包羅萬有的基督,就是經過過程之三一神的化身,作眾聖徒的分。
西 1章 12節 注2
  這裡的光,與下節的黑暗相對。當我們在撒但的權下,我們就是在黑暗裡。但現今我們是在神愛子的國裡,在光中享受祂。
西 1章 12節 注3
  指業分,如以色列人分得迦南美地之分,作他們的產業。(書十四1。)新約信徒的基業,我們所分得的分,不是物質的土地,乃是包羅萬有的基督。祂是眾聖徒所分得的分,作了我們神聖的基業,給我們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