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章 7節 注1
  拿細耳人不該因血親,至親的死受玷污,而該一直分別為聖歸神。這表徵我們不該因來自天然情感的死受玷污,而該在聖別中保守自己潔淨。(參太十二46~50。)死亡的玷污會使我們拿細耳人的願歸於徒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