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章 14節 注1
  這裡的『沒有殘疾』表徵沒有缺陷,『一歲』表徵新鮮,『公』表徵強壯,『羊羔』表徵溫柔。這隻羊羔作燔祭,豫表基督作我們的燔祭,使我們在祂裡面蒙神悅納,並藉著祂向神活著。(見利一關於燔祭的注。)獻燔祭時,獻祭者按手在供物上,(利一4,)因而使自己與供物聯合,與供物成為一。這表徵我們所獻的不僅僅是基督,也是與基督聯合的我們自己。拿細耳人滿了分別出來的日子,不是表徵結束,乃是表徵燔祭生活的開始,這是一種絕對、完全、徹底為著神的生活。
6章 14節 注2
  這裡的母羊羔表徵服從。它豫表基督作我們的贖罪祭,使我們得救贖。因著我們仍在舊造裡,所以在開始過拿細耳人的生活時,我們需要神在基督裡所完成的救贖。(來九12。)
6章 14節 注3
  這裡的公綿羊表徵剛強為著享受。它豫表基督作我們的平安祭,使我們與神在平安的交通中彼此享受。燔祭與贖罪祭的結果,乃是平安祭。參利七37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