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章 5節 注1
  流便和迦得二支派請求領受神所應許的,(1~5,)這並沒有錯;然而,他們想要照著自己所選擇為上好的來領受這應許,卻是不對的。至終,他們的地是以色列土地中,頭一塊被東方來的外邦侵略者奪取之地。(代上五25~26。)在屬靈的事上,我們最好不照著自己的選擇行事,乃要把事情交在主手中,讓主照著祂的選擇來作。(參創十三5~18。)
32章 5節 注2
  流便和迦得所要的地,不必過約但河就可以到達。沒有過約但河,表徵沒有對付並埋葬舊人。(見書三16四12注。)惟有在我們的舊人被對付並埋葬之後,(羅六3~6,)我們才有地位得著包羅萬有的基督這美地作我們的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