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章 2節 注1
  各人要各歸自己的纛下,在自己宗族的旗號那裡安營,這表徵神的子民被安排,不是照各人喜好的選擇,乃是照神的命定與安排。(參林前十二1828。)
2章 2節 注2
  或,離會幕稍遠。以色列人對著會幕安營,指明神的見證—帳幕內的約櫃,包含作神見證的律法(出二五16)—乃是他們惟一的中心和目標。(見出二十1注1二五10注2。)這表徵作神具體化身的基督,是神子民的中心與目標;他們的行程和爭戰,都是為著神的見證。

 以色列人在會幕四圍安營,指明他們組成軍隊,為著護衛神的見證而爭戰;神的見證就是帳幕裡的約櫃,豫表基督和祂的身體召會,是成為肉體與具體化身的神。同樣,今天召會正為著護衛成為肉體的神而爭戰。神自己不需要護衛,但具體化身的神,需要藉著召會這組成並配搭之身體的爭戰而得著護衛。(太十六18注6約一14注2弗六10~2011注2二段。)
2章 2節 注3
  以色列人部署安營,豫表神所救贖的人要終極完成於新耶路撒冷。新耶路撒冷有十二個門,四面各有三門,其上有以色列十二支派的名字。(啟二一12~13。)在民數記,十二支派在帳幕四邊部署,每邊各有三個支派安營,每個支派就是一支軍隊。(2~31。)四營各有三支軍隊,產生十二這數字。這數字由三乘四組成,表徵三一神(三)與祂的造物(四)調和,形成一個永遠並完全行政的單位。(參啟二一12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