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 27章 1節 注1 |
在聖經中,承受產業是按照譜系,按照生命的源頭和生命的交通定規的。西羅非哈的女兒是屬約瑟的兒子瑪拿西的家族,指明她們是在正確源頭的生命和生命的交通裡。這指明我們要承受基督作我們的美地,就必須有正確的生命源頭,就是必須由神所生,成為祂的兒女。(約一12~13。) 父親的家族表徵召會。(弗二19。)我們若要享受基督作我們的產業,有分於祂的豐富,也必須有召會生活。我們若放棄召會生活和生命的交通,自然就會失去承受對基督之享受的權利。 |
民 27章 1節 注2 |
西羅非哈的五個女兒,豫表所有在基督裡的信徒在神眼中乃是女性,是較軟弱的。(彼前三7。)因此她們的請求,(4,)是為著我們眾人的。西羅非哈的女兒為要保留她們父親的名和產業在其支派之內,就採取交通的路,接觸她們較剛強的親族。(4。)同樣的原則適用於召會生活中較軟弱的信徒該如何持守對基督的享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