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
1章
2節
注1
以色列人組成爭戰的軍隊,是按他們的家族(宗族)和首領被數點,(
1~16
,)就是按生命的源頭(參
林前四15
)和生命的交通,(
約壹一3
,)在生命的領導(權柄)之下(參
來十三17
)被數點;並且照他們的年齡,(
20~46
,)就是照生命上的成熟(參
約壹二13
)被數點。以色列人要被數點,就需要在他們宗族生命的交通裡,也必須在生命裡長大達到成熟。
民
1章
2節
注2
直譯,按人頭。
18
、
20
、
22
節者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