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章 1節 注1
  在十六章攻擊亞倫和亞倫家祭司職任的背叛後,本章有明確的話說到利未人的事奉,與亞倫並他兒子們的祭司職任,以及他們所得的賞賜作為他們服事的報酬。(31。)給祭司賞賜,乃是在十七章發芽的杖所作的表白之外,對祭司職任有力的表白。
18章 1節 注2
  祭司的職任乃是將各種供物與祭牲獻給神的事奉,這一切供物與祭牲都是豐富之基督各面的豫表;因此,祭司職任是非常重要且嚴肅的事。祭司必須履行他們的職守,不可犯錯,好叫他們的祭司事奉沒有任何罪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