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 10章 5節 注1
  直譯,警號。下文同。這裡的號聲稱為警號,因為在神的思想裡,以色列人一直都在爭戰中。他們行動的時候,是以爭戰的方式行動。(參出十二51,十三18。)這表徵基督徒的行事為人,基督徒的行動,乃是爭戰的行動。(弗六10~20,提前一18,六12上,提後四7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