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
10章
5節
注1
直譯,警號。下文同。這裡的號聲稱為警號,因為在神的思想裡,以色列人一直都在爭戰中。他們行動的時候,是以爭戰的方式行動。(參
出十二51
,
十三18
。)這表徵基督徒的行事為人,基督徒的行動,乃是爭戰的行動。(
弗六10~20
,
提前一18
,
六12上
,
提後四7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