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章 25節 注1
  與服從相對的是管轄;但使徒並沒有勸作丈夫的管轄妻子,乃是勸他們愛妻子。在婚姻生活中,妻子的責任是服從,丈夫的責任是愛。妻子的服從,加上丈夫的愛,就構成正確的婚姻生活,也表徵正常的召會生活─召會服從基督,基督愛召會。愛是神的元素,就是神的內在本質。(約壹四816。)本書的目標,乃是帶我們進入神內在的本質,享受是愛的神,在神愛的甜美裡享受神的同在,而像基督那樣愛人。
5章 25節 注2
  丈夫對妻子的愛,必須像基督對召會的愛,甘願付出代價,甚至為妻子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