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章 22節 注1
  妻子與丈夫之間的關係,乃是聯於在靈裡被充滿。只有在靈裡被充滿,才能有正確的婚姻生活,表徵召會與基督的關係。
5章 22節 注2
  這是21節所包含的一種服從。使徒在關於婚姻生活的勸勉裡,首先說到作妻子的,因為作妻子的,像創三的夏娃,比作丈夫的容易偏離正路。彼前三7說,妻子是軟弱的器皿。保羅在關於妻子與丈夫,兒女與父母,奴僕與主人的勸勉裡,都是先顧到軟弱的一邊,然後才顧到剛強的一邊。
5章 22節 注3
  作妻子的,多半欣賞、尊敬別人的丈夫;因此,使徒勸勉作妻子的,不論自己的丈夫怎樣,都要服從他,如同服從主。保羅用同樣的原則,對作丈夫的說話,勸勉他們要愛自己的妻子。(2833。)我們若想照著實際,憑著恩典,並在愛和光中生活,就不可將自己的妻子或丈夫與別人的比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