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
4章
28節
注1
在一卷這麼高超啟示的書信裡,使徒仍然摸到諸如偷竊、怒氣等低層、實行上的事。
弗
4章
28節
注2
偷竊主要的是由於懶惰和貪心。因此,使徒囑咐那偷竊的不要懶惰,倒要勞力;也不要貪心,倒要將所得的分給人。
弗
4章
28節
注3
或,善良的事。見
多三8
與
注4
,
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