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章 13節 注1
  或,達成。這指明我們要達到或達成實行上的一,需要經過一段過程。
4章 13節 注2
  神的兒子指主的人位,作我們的生命;基督指主的使命,將生命供應到我們裡面,使我們這些基督身體的肢體,能有恩賜盡功用。見太十六16注1
4章 13節 注3
  在3節那靈的一,是在實際上神聖生命的一;本節的一,是在實行上我們生活中的一。我們在實際上已經有了神聖生命的一,我們只需要持守這一。但我們需要往前,直到我們在實行上達到生活中的一。這方面的一,包括兩件事:信仰,以及對神兒子的完全認識。信仰不是指我們信的行動,乃是指我們所信之事,就如基督神聖的身位,以及祂為我們的救恩所成就救贖的工作,如猶3提後四7提前六21所啟示的。對神兒子的完全認識,乃是對關於神兒子之啟示的領略,是為著我們的經歷。我們越在生命中長大,就越固守信仰,持定對基督的領略,也越拋棄一切引起分裂,次要且較低的道理觀念。然後我們就要達到或達成這實行上的一;也就是說,我們要達到長成的人,達到基督豐滿之身材的度量。
4章 13節 注4
  長成的人就是成熟的人。這種在生命裡的成熟,乃是實行上的一所需要的。
4章 13節 注5
  基督的豐滿就是基督的身體,(一23,)這身體有一個具有度量的身材。達到基督的豐滿這長成的身量,也是實行上的一所需要的。因此,要從實際上的一,達到實行上的一,就需要往前,直到我們達到本節所說的三件事─一、長成的人、並基督豐滿之身材的度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