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章 17節上 注1
  信是未見之事的質實。(來十一1。)基督的內住是奧秘抽像的,我們領略基督這內住,不是憑肉身的知覺,乃是憑信心的知覺。
3章 17節上 注2
  我們的心是由魂的各部分─心思、情感、意志,加上靈的主要部分─良心─組成的。這些是我們人內裡的各部分。藉著重生,基督進到我們的靈裡。(提後四22。)接著,我們該讓祂擴展到我們心的每一部分。我們的心是我們內裡各部分的總和,也是我們裡面之人的中心;所以,當基督安家在我們心裡,祂就掌管我們裡面的全人,並用祂自己供應、加強我們內裡的各部分。
3章 17節下 注3
  我們要經歷基督,需要信和愛。(提前一14。)信使我們能領略基督,愛使我們能享受基督。信和愛都不是我們的,乃是祂的。祂的信成了我們的信,使我們信祂;祂的愛成了我們的愛,使我們愛祂。我們在基督的愛裡生根立基,就在祂的生命裡長大而被建造。
3章 17節下 注4
  我們是神的耕地,神的建築。(林前三9。)我們既是神的耕地,就需要為著長大而生根;我們既是神的建築,就需要為著建造而立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