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章 5節 注1
  當神使釘十字架的耶穌活過來時,也使我們一同活過來。所以,祂叫我們一同與基督活過來。
2章 5節 注2
  見一10注3
2章 5節 注3
  以弗所書不像羅馬書以我們為罪人,乃以我們為死人。我們是罪人,需要神的赦免和稱義,如羅馬書所啟示的;但我們是死人,就需要活過來。赦免和稱義是把我們帶回神面前,享受祂的恩典,並有分於祂的生命;叫我們活過來,是使我們這些基督身體的活肢體彰顯祂。神叫我們活過來,是藉著祂生命的靈,(羅八2,)將祂永遠的生命,就是基督自己,(西三4,)分賜到我們死了的靈裡。神已經將我們與基督一同點活。
2章 5節 注4
  不僅是罪人得救,也是死人得救;不僅藉著基督的死及其救贖,也藉著祂的復活及其復活的生命,甚至藉著祂的升天及其超越。這是這位成為肉體、釘死、復活並升天的基督,經過過程之三一神的化身,對死了的罪人超越的救恩。這樣的救恩產生了召會,召會乃是經過過程之神聖三一的流出,使祂得著彰顯。
2章 5節 注5
  恩典是白給的。這裡不僅指神白白的分賜到我們裡面,作我們的享受,也指神白白拯救我們的行動。藉著這樣的恩典,我們已經從死亡可憐的地位,被拯救到生命奇妙的範圍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