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章 19節 注1
  指外邦信徒。
2章 19節 注2
  外人是外國人;寄居的是寄居在以色列人中,沒有公民權的外國人。二者都是指外邦人。
2章 19節 注3
  聖徒同國之民,指明神的國。所有的信徒,無論是猶太人或外邦人,都是神國裡的國民。神的國是神施行祂權柄的範圍。
2章 19節 注4
  神家裡的親人,指明神的家。猶太和外邦信徒都是神家裡的親人。神的家是生命和享受的問題;所有的信徒都由神生到祂的家裡,享受祂的豐富。神的國是權利和義務的問題;所有生到神家裡的信徒,在神的國裡都有公民權,也都有義務。聖徒是個別的,神的家是團體的,其結果乃是神的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