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章 17節 注1
  主耶穌基督,就是神自己,(腓二6,)在成為肉體時成了人。祂既是人,就與神的造物有關;因此,創造者神是祂的神。祂成為肉體,把創造者神帶到祂所造的人裡面;祂是人,有神成為肉體在祂裡面。
1章 17節 注2
  「榮耀」是彰顯出來的神,「父」這名稱含示重生。因此,榮耀的父是指重生人的神,藉著許多兒子將祂自己彰顯出來。我們已經蒙了重生,(彼前一3,)也要在神榮耀的彰顯裡得著榮耀。(羅八30。)
1章 17節 注3
  智慧是在我們的靈裡,使我們能認識神的奧秘;啟示是屬於神的靈,藉著揭開幔子使我們看見異象。我們先有智慧領悟的能力,能認識屬靈的事物;然後神的靈把屬靈的事物啟示給我們屬靈的悟性。
1章 17節 注4
  這裡的靈必是我們重生、有神的靈內住的靈。這樣的靈是神所賜的,使我們有智慧和啟示認識祂和祂的經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