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章 23節 注1
  見一23注3三2注325節者同。信仰是到基督來時才顯示的。(參約一12三1618。)
3章 23節 注2
  即監管,監護。
3章 23節 注3
  神的選民被圈住而被看守在律法之下,就像羊被圈在圈裡。(約十116。)神在祂的經綸裡,是用律法作羊圈,守住祂的選民,直等基督來到。(見約十1注2。)基督既已來到,神的子民就不該再被看守在律法之下。(見約十9注2。)
3章 23節 注4
  或,為了。指明「圈住」是有目的的,就是終結於信仰,將被看守的人帶到信仰這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