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 3章 14節 注1 |
指神為著地上的萬國,應許給亞伯拉罕的福。(創十二3。)這應許已經成就了,這福已經在基督裡,藉十字架的救贖臨到了萬國。 |
加 3章 14節 注2 |
在福音裡,我們不僅接受赦罪、洗淨和潔淨的福,更接受那最大的福,就是三一神,父、子、靈,成為經過過程,包羅萬有賜生命的靈,極其主觀的住在我們裡面作我們的享受。我們能享受這包羅萬有者作我們每天的分,這是何等的福! |
加 3章 14節 注3 |
直譯,那靈的應許。 |
加 3章 14節 注4 |
本節指明,那靈就是神為著萬國所應許亞伯拉罕的福,也是信徒藉著相信基督所接受的。那靈,就是5注2所說復合的靈,實際上就是神自己在祂神聖的三一里,經過成為肉體、釘十字架、復活、升天並降下的過程,給我們接受,作我們的生命和一切。這是神福音的中心。 神應許亞伯拉罕物質方面的福乃是美地,(創十二7,十三15,十七8,二六3~4,)作包羅萬有之基督的豫表。(見西一12與注3。)因著基督至終實化為包羅萬有賜生命的靈,(林前十五45,林後三17,)這應許之靈的福,就與應許亞伯拉罕之地的福相符。實際上,這靈作基督在我們經歷中的實化,就是美地,作神全備供應的源頭,給我們享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