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
2章
19節
注1
律法對我這罪人的要求是死,基督按這要求為我死,也帶著我一同死。因此,我藉著律法已經在基督裡死了,也與基督一同死了。
加
2章
19節
注2
意即在律法下的義務,就是與律法的關係,已經了結。
加
2章
19節
注3
意即在神聖的生命裡對神盡義務。在基督的死裡,我們脫離了與律法的關係;在基督的復活裡,我們在祂復活的生命裡向神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