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後 5章 21節 注1
  基督沒有接觸罪,或親身經歷罪,所以就經歷說,是不知罪的。(參約八46彼前二22來四15七26。)
林後 5章 21節 注2
  罪乃是來自那背叛神的撒但,(賽十四12~14,)這出於那惡者的罪進到人裡面,(羅五12,)使人在神的審判之下,不僅成為罪人,並且成為罪。因此,當基督在肉體裡成為人,(約一14,)祂是替我們成為罪(並非成為有罪的),受神的審判,(羅八3,)好叫我們在祂裡面成為神的義。
林後 5章 21節 注3
  即在與祂的聯合裡,不僅是在地位上,也是在復活裡在生機上。我們因著成為罪,(這罪來自那背叛神者,)原是神的仇敵。(西一21。)基督藉著成為肉體,在肉體裡與我們成為一,而替我們成為罪。神藉著基督的死,為我們在肉體中定祂為罪,使我們在祂的復活裡與祂是一,而成為神的義。藉著這義,我們這些神的仇敵就能、也已經與神和好了。(18~20羅五10。)
林後 5章 21節 注4
  義是從神為著祂的行政而來的,(詩八九14九七2賽三二1,)就是基督成為我們的義,(林前一30,)使我們在祂裡面成為神的義(並非在神面前成為義的)。人,不僅是罪人,甚至就是罪,藉著基督的救贖,竟成為神的義,與義的神和好,且成為新造,為著神永遠的定旨,向祂活著。使徒受了托付,把這樣一位基督,連同祂一切奇妙的成就所有的榮耀結果,供應祂的信徒,就是形成祂身體的眾肢體。願感謝、頌讚和榮耀都歸與祂,直到永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