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前 9章 1節 注1
  本章是對付吃祭偶像之物這一段插進的話。在這段插進的話裡,使徒把自己當作榜樣擺在哥林多信徒面前,使他們不絆跌別人,卻實行八13關顧之愛的原則,建造別人。
林前 9章 1節 注2
  使徒保羅是從眾人得了自由的,不受人的奴役。(19。)他雖然實行關顧之愛的原則,但他不受飲食任何特別方式的轄制;所有在基督裡的信徒,都該如此。
林前 9章 1節 注3
  使徒把自己當作信徒的榜樣時,說到他的使徒職分。這使他有權柄對付本書所論到的一切難處,就是關於召會生活及其交通的嚴重難處。他處理這些難處,不僅基於他的教訓,也基於他使徒職分所有的權柄。要對付這種光景,他必須取這立場,並使哥林多的信徒清楚這事。他們懷疑他的使徒職分,並陷於混亂的光景,主要的是由於他們因屬世的智慧、自信與驕傲而有的愚昧。

 「使徒,」原文意受差遣者。主的使徒,乃是受祂差遣,有祂的權柄傳神的福音,教導神聖的真理,並建立眾召會的信徒。在行傳第一段,彼得和約翰是這樣的使徒(在猶太人中間)。在行傳第二段,保羅和巴拿巴是這樣的使徒(在外邦人中間)。接著他們,有些人也成了使徒,如西拉和提摩太。(帖前一1二6。)只要人有能力傳福音,有恩賜教導神聖的真理,並且能建立召會,他就有資格並得印證,是受主差遣、有主使命和權柄的使徒。
林前 9章 1節 注4
  指保羅見過主榮耀、復活的身體。(十五5~8。)這是格外的特權,對看見者構成尊貴與榮耀,但不是作主使徒的條件或資格。這由巴拿巴的例子,充分得著證明。巴拿巴是使徒之一,(徒十四14,)卻沒有這樣見過主。然而,在靈裡藉屬靈的啟示認識主,確是作使徒所需要的。
林前 9章 1節 注5
  保羅在主裡的工作有果效,是他使徒職分的證明,而不是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