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前 7章 15節 注1
  直譯,奴役。當不信的人離開信徒時,信徒不必受束縛,可以脫離與不信之人的婚姻。
林前 7章 15節 注2
  神在祂的救恩中,已經在平安的範圍和元素裡召我們歸向祂;因此,我們該活在這平安中。倘若在婚姻中,不信的一方要離開,我們該讓他去。然而,神既已在平安裡召了我們,為了使我們能活在這平安裡,只要對方情願留下,(13,)神就不要我們發起分開。以下幾節(至24節)都是基於神已經在平安裡召了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