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前 6章 11節 注1
  這裡的洗淨、聖別與稱義,不是在客觀方面藉血得著的,如在約壹一7來十29羅三24~25者。這些是主觀方面重生的洗滌,(多三5,)聖靈的聖別,(羅十五16,)以及像這裡在那靈裡的稱義。神救恩的這些項目,都是在主耶穌基督的名裡,並在神的靈裡,發生在我們裡面的。在主耶穌基督的名裡,就是在主的人位裡,在因信而與主生機的聯結裡。在神的靈裡,就是在聖靈的大能和實化裡,首先是洗淨,除去有罪的事物;其次是聖別,分別歸神,由神變化;第三是稱義,蒙神悅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