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前
6章
11節
注1
這裡的洗淨、聖別與稱義,不是在客觀方面藉血得著的,如在
約壹一7
,
來十29
和
羅三24~25
者。這些是主觀方面重生的洗滌,(
多三5
,)聖靈的聖別,(
羅十五16
,)以及像這裡在那靈裡的稱義。神救恩的這些項目,都是在主耶穌基督的名裡,並在神的靈裡,發生在我們裡面的。在主耶穌基督的名裡,就是在主的人位裡,在因信而與主生機的聯結裡。在神的靈裡,就是在聖靈的大能和實化裡,首先是洗淨,除去有罪的事物;其次是聖別,分別歸神,由神變化;第三是稱義,蒙神悅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