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前
5章
5節
注1
把犯罪的人交給撒但,是為了管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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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
指情慾的身體,這身體該受敗壞。
林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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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3
這主要的是指某種疾病的苦難。(
林後十二7
,
路十三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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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4
在哥林多的信徒中間,這犯罪的人是個弟兄,他一次永遠的得救了,(
約十28~29
,)絕不會因犯任何的罪而沉淪。然而,因著他的罪,他犯罪的肉體必須受敗壞,藉此受管教,使他蒙保守在一種情景中,叫他的靈在主的日子可以得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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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5
見
三13注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