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前 16章 22節 注1
  原文意,受咒詛的事或人,分別出來,專遭災禍的。愛神使我們成為蒙神賜福的人,有分於祂所命定,為我們所豫備,過於我們所能領略的神聖福分。(二9。)不愛主使我們成為可咒可詛的人,被分別出來,遭受咒詛。這是何等的警告!
林前 16章 22節 注2
  源自亞蘭文的辭句。主來了!或,我們的主來罷!這呼求語題醒我們,主必再來施行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