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前 15章 56節 注1
  死是屬於魔鬼的,(來二14,)它用罪螫死我們。(羅五12。)在神的救贖裡,基督替我們成為罪,(林後五21,)為要藉著祂的死定罪罪,(羅八3,)因而廢除死的毒刺。然後,藉著祂的復活,死就被復活的生命吞滅了。
林前 15章 56節 注2
  罪藉著律法,在我們的良心裡,並在神面前,將咒詛和定罪帶給我們。(羅四15五1320七7~8。)因此,律法成了罪的權勢(能力),殺死我們。(羅七10~11。)基督的死既成就了律法在我們身上的要求,(彼前三18二24,)罪的權勢(能力)就被廢除了。這樣,基督的死定罪了罪,並且廢除了律法,祂的復活也吞滅了死。所以,我們必須感謝神,祂藉著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死與復活,使我們勝過罪與死。(57。)
林前 15章 56節 注3
  直譯,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