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前 14章 34節 注1
  意在召會的聚會中。見28注1。下節者同。
林前 14章 34節 注2
  這指明眾地方召會,在實行上該是一樣的。
林前 14章 34節 注3
  一2十32,題到神的召會,但這裡我們讀到眾聖徒的眾召會。神的召會是指召會的構成成分;召會是由神的成分構成的。眾聖徒的眾召會,指明眾召會的組成分子;眾召會是由眾聖徒組成的。
林前 14章 34節 注4
  根據十一5,女人蒙著頭可以申言(當然是公開的),在徒二17~18二一9,也證實有女人申言。然而在提前二12不許女人施教,那是指不可作權柄施教,(那裡的施教與運用權柄有關,)或斷定教義。因此,根據新約的原則,不准女人在召會的聚會中說話,是指不准女人在斷定教義的事上用權柄施教。從這意義說,她們在召會的聚會中,應當靜默。不准她們說話,因為她們應當服從男人。這與神在祂行政裡所命定的權柄有關。在神行政的命定裡,不准女人用權柄說話轄管男人。她們可以禱告,也可以申言,主要的乃是為主說話並說出主。然而,她們必須在弟兄的遮蓋下作這事,因為這裡吩咐她們要服從。
林前 14章 34節 注5
  指摩西所寫的書。(太五17七12十一13。)在摩西的著作裡,創三16吩咐女人要服從男人的管轄,這是神的命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