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前 14章 21節 注1
  律法,指舊約。見34注5
林前 14章 21節 注2
  這話在賽二八9~13,指明用異邦人的舌頭說話,對以色列人乃是懲治,因為他們不信神那可理解的話。因此,使徒引用這話,含示哥林多人未曾正確的接受神藉使徒所傳可理解的啟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