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前
13章
13節
注1
信,接受神聖的事物,(
約一12
,)並質實屬靈、未見的事。(
來十一1
。)望,收穫並有分於信所質實的事物。(
羅八24~25
。)愛,享受信所接受、質實,以及望所有分於的事物,為著滋養我們,建造別人,(
八1
,)並彰顯神,如此就完全了全律法。(
羅十三8~10
。)這樣的愛,為著發展並運用屬靈的恩賜,使我們在生命裡長大,並且是得著更大恩賜極超越的路。因此,在這三樣常存的美德中,最大的乃是愛。所以我們必須追求愛。(
十四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