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前 13章 13節 注1
  信,接受神聖的事物,(約一12,)並質實屬靈、未見的事。(來十一1。)望,收穫並有分於信所質實的事物。(羅八24~25。)愛,享受信所接受、質實,以及望所有分於的事物,為著滋養我們,建造別人,(八1,)並彰顯神,如此就完全了全律法。(羅十三8~10。)這樣的愛,為著發展並運用屬靈的恩賜,使我們在生命裡長大,並且是得著更大恩賜極超越的路。因此,在這三樣常存的美德中,最大的乃是愛。所以我們必須追求愛。(十四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