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前 12章 10節 注1
  指醫病以外之神奇能力的作為、神跡,如彼得叫多加從死裡復活。(徒九36~42。)
林前 12章 10節 注2
  指為神說話,並說出神,包括豫言,豫告。為神說話,並說出神,是出於生命的恩賜,就是由生命長大而發展出來的;豫言,豫告,是神奇的恩賜,與生命無關。(見注5下半。)
林前 12章 10節 注3
  指把出於神的那靈,從那些不是出於神的靈辨別出來。(提前四1約壹四1~3。)
林前 12章 10節 注4
  指人或天使(十三1)的正常語言或方言,(徒二46811,)不是無意義的口音或聲音。真正且正常的說方言,乃是那靈所賜諸多恩賜的一種,(4,)也是那靈諸多表顯的一面。(7。)有些人認為,「說方言首先是靈浸的初證,後來成了那靈的恩賜;就著說方言是初證而言,每位信徒都必須有;就著說方言是恩賜而言,每位聖徒不需要都有。」然而,這種教訓在新約中是沒有根據的。新約說得非常清楚,說方言只是那靈許多恩賜的一種,並非所有的信徒都有。
林前 12章 10節 注5
  指將人所不懂的方言,翻成人所能懂,能明白的話。(十四13。)這是這裡所列舉,那靈表顯的第九項。可是,那靈藉著信徒所表顯的不僅有這九項。28節所列,由那靈所產生的使徒職任、幫助和治理;徒二17所題,因著那靈而有的見異象和作異夢;來二4所說的神跡和奇事,以及可十六17~18所豫言,五種神跡中的三種,都沒有列在這裡。使徒在這裡,只列舉那靈表顯的九項,作為例證。在這九項中,說方言和翻方言列在末兩項,因為這兩項不像其他各項那樣對召會的建造有益處。(十四2~618~19。)在這九項恩賜,和28~30節所列的各種恩賜中,申言的豫言、信心、醫病的恩賜、行異能、說方言和翻方言,都是神奇的。其餘的恩賜,如智慧的言語(如使徒的話語)、知識的言語(如教師的話語)、以及申言者在申言中為神說話並說出神、辨別諸靈、幫助和治理,都是由於生命長大(三6~7)發展出來的,就如羅十二6~8所列的那些恩賜,乃是出於一7所說內在、初期的恩賜。(見該處注1。)神奇的恩賜,特別是說方言和翻方言,不需要生命長大。哥林多人方言說得很多,但他們仍是在基督裡的嬰孩。(三1~3。)然而,由生命所發展出來,為著召會建造的恩賜,需要生命的長大,甚至需要生命的成熟。本書寫給他們,就是為著這個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