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章 30節 注1
  稱義乃是橋樑,將基督所救贖的罪人,從律法的定罪下,(三19,)帶到神的悅納中。(五1~2。)在這悅納中,神把他們模成祂兒子的形像,直到把他們帶進祂的榮耀裡去。(來二10。)
8章 30節 注2
  得榮耀乃是神完整的救恩,按照神藉著那靈在我們靈裡重生我們的原則,把我們屬死且必死之罪的身體,(七24八11六6,)完全用祂生命和性情的榮耀浸透,而使這身體變化,像祂兒子復活榮耀的身體一樣。(腓三21。)這是祂完整救恩的終極一步,在此祂就得到完滿的彰顯,直到來世在新耶路撒冷裡,達到終極的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