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 7章 7節 注1 |
律法描述並說明神。(利十九2。)因此,律法向墮落的人就有許多的要求和規定,為要鑒定罪為罪,且叫人知罪。(三20,四15,五20。)如此,人就被律法暴露並征服了。(三19。) |
羅 7章 7節 注2 |
在7~25節,保羅用他信主以前的經歷,描述人在律法之下,想要為善討神喜悅,是何等的苦惱。在這段裡,既沒有說到人的靈,也沒有題到神的靈,只題到人魂的意志與心思,(19,23,)想要憑天然生命的善,討神的喜悅。(18~19,21。)這雖是未得救之人的光景,但幾乎所有的基督徒,在得救以後都有這種經歷。 |
羅 7章 7節 注3 |
第十條誡命「不可起貪心,」與外面的行為無關,乃與裡面(主要的在心思裡)的罪有關。這表明人的難處,不僅在於外面的罪行,更在於住在裡面的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