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章 25節 注1
  在舊約,約櫃上的蓋所豫表的平息處是隱藏的,藏在至聖所裡;在新約,基督這實際的平息處是公開的,向一切的人擺出。
3章 25節 注2
  這是出二五17約櫃上遮罪的蓋所豫表的。約櫃是神與人相會的地方,其中放著十條誡命的律法,藉其聖別和公義的要求,暴露並定罪前來接觸神之人的罪。但藉著約櫃的蓋,連同遮罪日灑在其上遮罪的血,罪人的整個光景就完全得著遮蓋。因此神能在這遮罪蓋上,與干犯祂公義律法的百姓相會,即使在那載著神的榮耀,並遮掩櫃蓋之基路伯的注視下,在行政上也絲毫不牴觸祂的公義。如此就平息了人與神之間的難處,使神能寬恕、憐憫人,而向人施恩。這豫表基督作神的羔羊,除去人與神出事的罪,(約一29,)滿足了神一切聖別、公義和榮耀的要求,平息了人與神之間的關係。因此,神能越過人先時所犯的罪。為著顯示祂的義,神必須這樣作。這就是本節所指的。

 約櫃的蓋,在希伯來文是kap-poreth,卡培瑞特,其字根意遮蓋。七十士希臘文譯本將這字譯作hilasterion,希拉斯特利昂,意即平息(含寬恕、憐憫意─來八12之寬恕及路十八13注1之可憐,原文均與此字同源)的地方,欽定英文譯本譯為mercy seat(憐憫座),中文和合本譯為施恩座,指神憐憫人向人施恩的地方。保羅在來九5說到約櫃上的蓋,也用希拉斯特利昂這字稱之。在羅三25就用這字說明約櫃上的座(蓋),如何豫表基督乃是神擺出的平息處。

 除希拉斯特利昂一字外,新約還用兩個與其同源的字,說到基督為人除罪,平息人與神之間的關係,一個是hilaskomai,希拉斯哥邁,(來二17,)指平息的事,就是成就平息,滿足一方的要求,而使雙方和息相安;另一個是hilasmos,希拉斯模斯,(約壹二2四10,)指平息物,就是平息的祭物。基督為我們的罪成就了平息,(來二17,)如此祂就成了我們與神之間的平息物,就是平息的祭物,(約壹二2四10,)也就作了我們在神面前得享平息,並神向我們施恩的地方,就是約櫃的蓋所豫表的。(來九5。)
3章 25節 注3
  直譯,在祂的血裡。
3章 25節 注4
  在舊約時代,人的罪並沒有除去,僅為豫表基督之祭牲的血所遮蓋。神越過人這些被遮蓋的罪,直等到基督來了,作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的罪。(約一29。)基督死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贖罪之血,除去了人先時一切被遮蓋,被越過的罪。在越過他們的罪上,神已經向舊約的聖徒顯示了祂的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