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章 4節 注1
  見2注3
1章 4節 注2
  這裡聖別的靈,與3節的肉體相對。3節的肉體怎樣是說到基督在這肉體裡的人性,照樣,本節的靈不是指神聖靈的人位,乃是指基督神聖的素質。基督這神聖的素質,就是那是靈的神自己,(約四24,)就是基督的神性,是聖別的,滿了聖別的性情和品質。
1章 4節 注3
  見3注3。此處之「從,」在意義上應聯於下文之「出。」基督是「從」死人的復活,標「出」為神的兒子。
1章 4節 注4
  以大能,直譯,在大能中。
1章 4節 注5
  基督復活大能的實際,乃是那靈。(見弗一19~22注,腓三10注2。)
1章 4節 注6
  基督這神聖者,在成為肉體以前,已經是神的兒子。(約一18羅八3。)祂藉著成為肉體,穿上與神性毫無關係的素質,就是人的肉體。祂這一部分,需要經過死而復活,得以聖別,並被拔高。藉著復活,祂的人性被聖別、拔高且變化了。因此,祂藉著復活,帶著祂的人性,被標出為神的兒子。(徒十三33來一5。)祂的復活,就是祂的標出。如今祂這神的兒子,具有神性,也具有人性。祂怎樣藉著成為肉體,將神帶到人裡面,也照樣藉著從死人中復活,將人帶到神裡面,就是將祂的人性帶進神聖的兒子名分裡。這樣,神的獨生子,就成了神的長子,兼有神性和人性。神要以祂這兼有神人二性的長子基督,為生產者,為原型與模型,產生祂的眾子,(八29~30,)就是我們這些信而接受祂兒子的人。我們也要在祂復活的榮耀裡被標出,顯示為神的眾子,(八1921,)像祂一樣,和祂一同彰顯神。
1章 4節 注7
  本書說出,神完整的救恩是要將罪人,(三23,)甚至祂的仇敵,(五10,)作成祂的兒子。(八14。)祂藉著復活,將成為肉體作大衛後裔的基督,標出為祂的兒子,使祂這神性與人性,人性與神性相調的兒子,成為祂將罪人作成祂許多兒子的根據和表樣。祂乃是在祂兒子這復活裡,也就是在祂這復活的兒子裡,產生了許多的兒子,(彼前一3,)作祂從死人中復活之長子的許多弟兄,(八29,)作祂這長子的肢體,構成祂這長子的身體,(十二5,)作祂的豐滿,(弗一23,)成為祂團體的彰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