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章 3節 注1
  神的福音乃是論到神的兒子,我們的主耶穌基督。這位奇妙的人物,有屬神(4)和屬人(3)兩種性情,就是神性和人性。
1章 3節 注2
  在聖經裡,肉體不是正面的辭。然而,聖經宣告說,話成了肉體。(約一14。)神的福音乃是論到成了肉體的神;按肉體說,祂成了人的後裔。(見八3注3。)
1章 3節 注3
  直譯,出於。在本節與下節各用一次,指基督的兩個源頭:一是大衛的後裔,一是死人的復活。
1章 3節 注4
  大衛後裔,含示基督的人性。藉著基督所經過成為肉體的第一步過程,神被帶進人性裡。
1章 3節 注5
  直譯,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