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章 20節 注1
  希臘文,theiotes,西歐提斯,指神的屬性,就是神的本性或本質所顯於外面的特點,就是特徵,與西二9之theotes,賽歐提斯,所指神的神格、身位不同。神性質的特徵是受造之物所能證實的,然而受造之物不能證明神的神格、身位,惟有那是神之話,將神表明出來(約一118)的耶穌基督,祂這活的人位,才能把神的神格、身位,就是神的本身,神的自己,表證出來。使徒保羅在本章這裡是講受造之物證實神的存在,所證實者只是神所顯出的屬性,特徵。他在西二9是講基督作神具體的表現,所表現者乃是神的位格、身位,就是神的自己。
1章 20節 注2
  人藉著觀察神所造看得見之物,就可以曉得看不見的屬神之事。神永遠的大能,以及彰顯祂內在性情的神性特徵,都顯明在祂的創造裡。就如宇宙中滿了光,表明光是一種神性的特徵,一種神性的神聖屬性。(雅一17。)美麗與生命也是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