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
15章
27節
注1
事物,原文同下文物字。
羅
15章
27節
注2
原文意,祭司和利未人在殿中的服事,與
來十11
的「供職」同。在
16
節,保羅認為自己是祭司。在這裡,他也許認為外邦人是像利未人在服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