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章 18節 注1
  這是猶太人為感謝神,在任何地方,藉著剪髮所履行一種個人的願。這與拿細耳人的願不同,拿細耳人的願必須在耶路撒冷剃頭還願。(二一24注3民六1~518,參林前十一6,由該處可見剪髮與剃頭不同。)保羅是猶太人,並且遵守誓願,但他不願意,也沒有把這作法加在外邦人身上。按照保羅所教導神新約經綸的原則,他應當已經丟棄一切舊約時代猶太人的作法,但他仍然私下許這樣的願。神似乎容忍這事,也許因為這是在耶路撒冷以外私下所還的願,對信徒的影響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