徒
16章
15節
注1
他們相信以後,立刻受浸,正如主在
可十六16
所命令的。
徒
16章
15節
注2
呂底亞信而受浸以後,就進入與使徒和他同工的交通,就是基督身體的交通,作為她得救的證據。這實在是她蒙恩的表現。
徒
16章
15節
注3
這是主藉著祂的福音,並為著祂的福音,在歐洲所得著的第一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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